【文件】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2019年度抽样复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1-08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
教学诊断与改进2019年度
抽样复核工作的通知
桂教办〔2019〕517 号
各市教育局,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全区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 改进(简称“诊改”)工作精神,根据我区职业教育年度工作计 划,决定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改 2019 年度抽样复核工作(以下简称“抽样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目的
推动全区中职学校有效落实教学诊改实施方案,引导学校切实发挥质量保证主体作用,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诊改制度和机制建设、有效运行为重点,以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简称“数据管理系统”)为支撑,关注目标链和标准链,查找不足并完善提高,建立和完善内部质量保证制度体系,营造现代质量文化,提升师生员工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全面提高我区中职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复核对象
(一)采用分层抽样方式随机确定 20 所学校(其中,区直2 所、市属 10 所、县级 6 所、技工学校 2 所)(具体名单见附件 1)。
(二)2018 年度复核结论为“待改进”需再次复核的学校。
三、复核程序及要求
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 2019
年度抽样复核工作方案》(附件 2),于 2019 年 12 月底前完成各项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抽样复核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统筹,由全区诊改专家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请各受复核学校于 11 月 8 日前将填写完整的《复核学校联系人信息表》(附件3)发送到:gxzgmsc@163.com邮箱。
(二)各市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复核,积极配合专家开展工作。在复核过程中,务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各项纪律要求,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专家劳务费从自治区教育厅拨付至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 进”专项经费中列支,专家差旅费回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或全区诊改专委会秘书处联系。我厅联系人及电话:廖造壮,0771—5815173; 全区诊改专委会秘书处联系人及电话:王自豪,18178632255。
附件:1.2019 年度抽样复核学校名单
2.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 2019 年度抽样复核工作方案
复核学校联系人信息表
3.××学校自我诊改报告(参考格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9 年 11 月 2 日
附件 1
2019年度抽样复核学校名单
柳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北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南宁市第六职业技术学校
梧州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
贵港市职业教育中心、广西机械高级技工学校广西艺术学校
广西工商学校 柳州市交通学校
玉林市机电工程学校 钟山县职业技术学校 宜州区职业教育中心 广西商业高级技工学校桂林市艺术学校
贵港市卫生学校
上林县职业技术学校德保县职业技术学校
金秀县职业技术学校扶绥县职业技术学校
附件 2
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
2019年度抽样复核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 号)、《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37 号) 和自治区教育厅《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把握我区中职诊改复核工作方向、明确复核工作内容、规范复核工作程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广西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改工作,引导建立常态化、可持续的教学诊改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学校自主诊改、自治区教育厅抽样复核、利益相关方有效参与的教学工作诊改制度与运行机制,促进我区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复核工作以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为指导,以学校诊改实施方案为依据,坚持以下工作原则。
(一)坚持聚焦教学。从保证学校的基本办学方向、基本办
学条件、基本管理规范(简称“三个基本”)出发,以持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把复核重点集中在学校诊改制度、机制建设和有效运行上。
(二)坚持关注过程。依据学校诊改实施方案,以诊改制度和运行机制建设的实际进程、实际成效为关注重点,围绕目标链和标准链,借助数据分析,帮助学校发现诊改工作的堵点、难点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路径和方法。
(三)坚持求真务实。尊重学校文化禀赋和办学特色,将系统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引导学校从本校教学实际出发,循序渐进,稳步推进诊改机制建设。
三、复核内容
(一)诊改制度建设。
1.学校发展规划是否成体系,发展的目标链与标准链是否明确、具体、适切、可检测;是否将发展规划和目标任务妥善分解到年度、学期和相关部门。
2.学校、专业和自选层面(在课程、教师、学生层面中自选1-3个)是否依据“8”字形质量改进螺旋(简称“8 字改进螺旋”) 建立诊改制度,工作流程是否清晰,诊改周期是否合理,诊改方法与手段是否可操作。
3.学校各组织机构职责是否明确,是否依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广西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实施教师和校长专业标准,建设和实施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备规范)。
4.专业和自选层面的目标、标准是否与学校发展规划契合, 是否与学校教学条件相符。目标与标准是否明确、具体、可检测。
5.学校领导是否重视诊改。是否采取相应措施建设学校质量文化;是否建立推进诊改的考核激励制度,引领师生员工认知和参与并推进诊改。
(二)诊改机制运行。
1.学校层面是否依据诊改实施方案有序推进诊改。过程是否有监测、预警,是否持续诊改。
2.专业层面是否在调研基础上,依据专业教学标准,聚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标准,结合数据和事实开展自我诊断,形成问题明确具体、改进措施切实可行的自我诊改报告。
3.自选层面是否围绕目标和标准,结合数据和事实开展自我诊断,形成问题明确具体、改进措施切实可行的自我诊改报告。
4.在诊改过程中,学校、专业和自选层面之间是否产生互动关系,呈现共同参与、协调改进氛围。
(三)数据管理系统建设。
1.“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是否安装到校,学校管理机构是否建立。
2.学校是否建构数据采集规范、数据管理规范;是否对数据进行了有效分析,并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四)诊改工作成效。
1.学校、专业和自选层面的诊断是否围绕目标链和标准链, 通过数据分析发现了问题,并对问题进行了有效界定和原因分析。
2.针对学校、专业和自选层面诊断出的问题,是否依据目标和标准的要求,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改进。
3.诊改是否与学校日常工作相融合。学校各级管理人员的诊改理念是否更新,思路是否清晰;师生员工的质量意识、标准意识、自我诊改意识是否形成。
4.师生员工对诊改是否认知,是否有获得感。
四、抽样复核程序
(一)确定抽样复核学校。
按照统筹兼顾、全面覆盖的原则,从已启动诊改工作的学校中分层随机抽取(要求学校的“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师生比”“专任教师中的专业教师占比”“校舍建筑面积”“生均仪器设备价值”等 5 项指标达到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相关要求)。
(二)被复核学校确定自选层面。
确定的被复核学校应在复核专家组入校前至少开展过一轮 诊改,并组织过一次内部复核。同时要确定自选层面,自选层面上的诊改原则上要做到全覆盖,不能以点带面。
(三)成立复核专家组。
全区诊改专委会结合复核学校的数量和规模,提出诊改复核专家组人选,经自治区教育厅审定后,组建复核专家组。专家组入校复核前需经自治区诊改专委会培训。
(四)组织专家入校指导。
在正式复核前,全区诊改专委会可组织专家到被复核学校进行实地考察指导,了解被复核学校诊改开展情况,并就存在的问题给予现场指导。专家组将考察指导中发现的问题如实报送全区诊改专委会秘书处。
(五)学校公布有关材料。
全区诊改专委会根据专家组反馈意见研究确定正式复核事宜。对条件不成熟的学校可以延迟入校复核,对条件成熟的学校研究确定复核时间,受复核学校应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前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gxzgmsc@163.com。相关材料至少包含: 学校诊改实施方案;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含专项规划); 正在实施的专业建设规划(方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含本年度专业人才培养调研报告)和专业教学标准;诊改自选层面正在实施的建设规划(方案)和相关标准;与诊改相关的主要制度文件;最近两年的学校年度质量报告;最近两年的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学校教学工作自我诊改报告(内容框架见附件 4); 学校诊改工作汇报 PPT 和专业及自选层面诊改工作汇报 PPT。
(六)复核专家组进行网上复核。
专家组于入校前审阅对应学校有关材料,了解学校诊改工作状态,提出复核预审意见。
(七)复核专家组入校现场复核。
专家组进校工作时间为 1 天半,通过数据分析、状态考察、面上调查、深入研讨、取样分析、多维建构等多种形式,围绕复核内容进行现场复核。
(八)公布复核结论。
1.复核结论。
复核专家组形成的复核结论,经自治区教育厅审定后,以正式文件等形式将复核结论向学校和社会公布。复核结论分为“有效”和“待改进”2 种。
有效:在诊改制度、机制、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和运行上同时达到下列要求:
(1)学校教学诊改实施方案有效落实;诊改制度和工作机制初步建成并有序运行,覆盖面广;流程清晰、周期合理。
(2)学校、专业和至少一个自选层面的目标链和标准链基本成体系;目标链与标准链的建立较为科学、有依据,相互契合; 围绕目标和标准,能够利用数据进行分析诊断,找出问题并实施改进。
(3)“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安装到校;数据采集规范、管理有序、分析到位、应用有效。
(4)学校领导重视诊改,管理人员参与诊改;师生员工质量意识、标准意识和自我诊改意识较强。
待改进:在诊改制度、机制、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和运行上未能达到上述要求。
2.改进周期。复核结论为“待改进”的学校应在完成改进任务后申请再复核。
3.结论使用。复核结论将作为重大项目申报、经费划拨等方面的重要参考。复核结论连续 2 次为“待改进”的学校以及应接受而无故不接受复核的学校,将适当调减其招生计划、暂停备案新专业、限制项目申报、调整拨款经费等。
五、工作要求
(一)有序工作,严守规定。在复核过程中,各地各校、专家组等务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各项纪律要求,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二)严格筛选,组建团队。专家组设组长 1 人,由熟悉职业教育规律、具有丰富教育教学与管理经验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校级领导或专家担任;专家组组长全面负责该组考察复核的组织实施。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为经过全区诊改专委会培训并取得资格的诊改专家库人员。
(三)厉行回避,严肃纪律。诊改复核专家遴选实行回避制度。复核专家必须洁身自律,被确定为复核专家后,不得擅自接受邀请对受复核学校进行诊改辅导、讲座等。如有妨碍复核结论公正性的言行,一经查实,取消专家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四)信息公开,阳光复核。自治区教育厅委托全区诊改专委会在广西诊改网上公布复核工作相关政策文件、有关复核情况、复核结论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实事求是,确保质量。各校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深入细致地开展自我诊改工作,积极配合复核专家组工作,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虚假现象。
附件 3
受复核学校联系人信息表
学校名称(公章):
学校名称 | 联系人 | 职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自选层面 |
£ 课程层面 □教师层面 □学生层面 |
请各受复核学校在“自选层面”栏选择 1—3 项,于 11 月 8 日前将填写完整的《复核学校联系人信息表》发送到:gxzgmsc@163.com 邮箱。
附件 4
XX学校自我诊改报告
(参考格式)
一、学校诊改工作概述
对照本方案的复核内容,概述学校诊改制度和机制建设与运行、数据管理系统建设与运用、师生员工参与程度、学校目标达成度, 以及诊改工作推进的瓶颈或短板等。建议在 2000 字左右。
二、学校自我诊改参考表
诊断内容 |
诊断内容提示 | 自我诊断 | 拟改进措施 |
1.学校发展规划是否成体系,发展目标与标准是 | |||
否明确、具体、适切、可检测;是否将发展规划 | |||
和目标任务妥善分解到年度、学期和相关部门。 | |||
2.学校、专业和自选层面(在课程、教师、学生 | |||
层面中自选 1-3 个)是否依据 8 字形质量改进螺 | |||
(一) | 旋(简称“8 字改进螺旋”)建立诊改制度,工 | ||
诊改制度 | 作流程是否清晰,诊改周期是否合理,诊改方法 | ||
建设 | 与手段是否可操作。 | ||
3.学校各组织机构职责是否明确,是否依据《国 | |||
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广西职业教育改革 | |||
实施方案》要求,实施教师和校长专业标准,建 | |||
设和实施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 | |||
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备规范)。 |
诊断 内容 |
诊断内容提示 | 自我 诊断 | 拟改进 措施 |
(一) 诊改制度建设 | 4.专业和自选层面目标、标准是否与学校发展规划契合,是否与学校教学条件相符。目标与标准 是否明确、具体、可检测。 | ||
5.学校领导是否重视诊改。是否采取相应措施建设学校质量文化;是否建立推进诊改的考核激励制度,引领师生员工认知和参与诊改。 | |||
(二) 诊改机制运行 | 1.学校层面是否依据诊改实施方案有序推进诊 改。过程是否有监测、预警,是否持续诊改。 | ||
2.专业层面是否在调研基础上,依据专业教学标准,聚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标准,结合数据和事实开展自我诊断,形成问题明确具体、改进措施切实可行的自 我诊改报告。 | |||
3.自选层面是否围绕目标链和标准链,结合数据 和事实开展自我诊断,形成问题明确具体、改进措施切实可行的自我诊改报告。 | |||
4.在诊改过程中,学校、专业和自选层面之间是否产生互动关系,呈现共同参与、协调改进氛围。 | |||
(三) 数据管理系统建设 | 1.“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是否安装到校,学校管理机构是否建立。 | ||
2.学校是否建构数据采集规范、数据管理规范; 是否对数据进行了分析,并作为学校、专业和自选层面问题诊断的重要依据。 |
诊断 内容 |
诊断内容提示 | <p style="margin-top:5px;margin-right:0;margin-bottom: 0;margin-lef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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